支树平、张纲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情况通报
 
——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支树平
(2007年1月17日)
   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又一次开成总局第一个专业会议,反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这条战线抓紧抓早、快动先行的一贯风格。
   昨天,张纲同志对2006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新年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我都同意。过去的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在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直接指挥下,全国质检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战线上的同志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安全发展为己任,发扬去年工作会议上强调的“特别地重视、特别地创新、特别地求实”这么一种精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借此机会,我代表总局党组,也代表长江局长和传卿书记,对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新的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务依然光荣艰巨,还需要大家更加努力。这次会前,长江局长、传卿书记都对做好新一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作出了指示。传卿书记还专门听取汇报,和我们一起探讨如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5次会议精神,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根据长江局长、传卿书记的意见,结合张纲同志昨天的讲话,我着重强调3个问题。
 
一、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三个特殊性”的认识
   去年2月14日,我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姓“特”,要特别地重视、特别地创新、特别地抓实,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大家都用这个“特”字来严格要求自己。一年来的实践也证明,特种设备安全这个“特”字确实很重要,而且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现在看来,这个“特”字还有必要多讲,有必要进一步加深认识。  
   (一)进一步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殊责任。
    大家知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不仅关系到特种设备安全,而且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人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
    首先是关系到“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着眼于人,惠及于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的生命是确实是最为宝贵的,生命安全是人类最核心的利益与价值。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消失了,其他一切利益无以附属。特种设备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千百万人,所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殊责任。
    二是关系到“好”。去年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经济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这个好字的变化,反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思想的战略转变。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没有质量,谈不上好;没有效益也谈不上好。中央强调要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都与特种设备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种设备这条战线责任重大。就特种设备事故而言,虽然从2001年到2006年,全国万台设备事故起数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事故率为发达国家的5到6倍,事故起数还在高位徘徊,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如果生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之“好”就无从谈起。同时,特种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本身就是与经济密切关联的,锅炉是我们工农业生产的心脏,管道是城市的命脉,起重机械是工业生产的骨干,特种设备本身就是经济建设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必要的支撑。特种设备运行的的安全质量高不高,发挥的作用大不大,也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所以我们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要快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殊责任,它关系到“好”,不安全就是不好。
    三是关系到“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去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也专门提到安全问题,明确指出要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稳定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如果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怎么谈得上社会和谐!一起起安全事故的背后,会有多少惊心动魄的惨象,有多少催人泪下的悲剧?所以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我们也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肩负的特殊责任。
  
   (二)进一步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殊规律。
    我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认识世界。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强调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把握了规律就是把握了主动权。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已经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规律性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把握。长江局长、传卿书记就多次强调要认识、发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规律。我们体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至少有这样几个特殊的规律,需要认真研究把握。
    首先是整体性监管。国务院将特种设备整体交给质检部门来统管,不仅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这八类设备统一管起来,而且还要全过程地监管,就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7个环节都要管理起来。按照中编办的说法,就是“统一、效能”。这种八类设备全管、全过程监管、既管安全又管质量的工作职责,不同于食品安全、机动车辆安全的分段监管,充分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决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特别的大。
其次是分散性布局。特种设备数量大、分布广,应用广泛。在设备制造上,分散到各行各业、各门各类,特别是城市供水、供暖、电力、石油、化工、交通、建筑、旅游等各行各业;在使用上,则遍布城市乡村、单位家庭。因此,安全责任要靠社会方方面面来落实。这种分散性,决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特别的难。
     其三是技术性执法。由于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是靠技术手段来保证的,因此其安全运行需要靠一系列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检验检测来实现,其安全监管需要靠大量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数据来支撑。目前,我国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有150个,技术标准有1500多个。这种技术性特征,决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要求特别的高。
 
    (三)进一步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殊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特殊的工作就需要一支特殊的队伍,对特殊的队伍就必须有特殊的要求。
    第一,责任心要特别强。我们从事的是保安全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一项重要的慈善工作。安全相托,性命所系,没有责任心不行,责任心不强也不行。每一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同志,都要有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有对人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高度负责的态度。
    第二,业务要特别精。特种设备安全专业要求高,专业不精,发现不了问题,排查不出隐患,说服不了工作对象,实现不了依法监管。所以,这条战线上的同志们一定要勤奋学习,深入钻研,当行家里手,做专家权威。
    第三,作风要特别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这是一支执法队伍,而执法是神圣的、严肃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执法更应当铁面无私,丁是丁,卯是卯,忠于法律,敢于碰硬。
    第四,要特别善于合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必须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因为特种设备的分散性,监管工作的全程性,决定了我们要与各行各业打交道,与多个部门合作共事。所以要本着以诚待人、与人为善的态度,心胸宽阔一点,工作主动一点,脾气柔和一点,与人家真诚合作,共同形成整体合力。
    我不止一次讲过,既然特种设备姓“特”,那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就要特别地重视,对这支队伍就要特别地关心。去年我在广州会议上,提出要特别地重视加强领导,特别地重视加大投入,特别地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特别地重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今年,这些要求还要提。有些地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非常重视,比如山东、四川等省,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队伍建设和改善工作环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支持。希望来参加这次会议的主管局领导,一定要对特种设备处、院、所、股高度重视,关心爱护这支队伍,并且一如既往,坚持不懈。
    关于队伍建设,在这里我再讲两点:一要保持稳定性,二要调动积极性。保持稳定是有所指的,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干部轮岗交流步伐加快,这是加强质检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专业性强,如果轮岗频次太高,幅度太大,势必影响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所以要有计划、有分寸地进行。同时,要调动积极性,因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大、任务重,这条战线上的同志们很辛苦,要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多为他们排忧解难,关键时候要为他们讲话、撑腰,让大家吃苦受累别吃亏,劳心费心别伤心。
 
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三个好”的主攻方向
    昨天张纲同志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工作,提出了 “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 9个字的工作目标。“建体系”是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治本的工作;“保安全”是我们首当其冲的任务,是硬性任务、刚性要求;“促发展”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应尽责任。这个目标实事求是、立意很高,应该成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攻方向。那么围绕“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我给加了个码,就是“3个好”。
    第一,要把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好。
    应该说,总局成立以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逐步形成,不断完善。去年又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正式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进程加快,各地立法成绩也很突出。
    今年,要一如既往地推进5个体系的建设。
    一是法规标准体系。法规标准是我们的立足之本,是我们的工作准则,也是执法的依据,所以必须加强。只有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我们实施依法监管的基础才会牢固,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才能找出症结、有的放矢。
    二是动态监管体系。动态监管是实现有效监管的保证,是实现源头监管、全过程监管、无缝隙监管的重要措施。动态监管的核心在于“动”,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每台设备的变化,真正做到动态监管、有效监控。
    三是安全评价体系。安全评价是实施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安全评价结果,我们能定性、定量地评价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绩效,正确评估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四是安全责任体系。这是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良好机制的重要途径。抓安全监管的到位,抓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才能真正消除盲点、盲区,才能根本解决事故高位徘徊的问题。
    五是应急救援体系。这是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努力降低损失的重要措施。我们依靠有效的快速反应手段,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才有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好。
    2006年,国务院下达给质检总局的唯一的工作指标就是特种设备的万台设备死亡率。我们欣慰地看到,通过全国各级质检部门的辛勤努力,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死亡事故299起,死亡334人,受伤349人。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94人,低于2006年度万台设备死亡人数0.96人的控制指标,下降2%。从2001年至2006年,全国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分别为1.21、1.19、0.95、 0.92、0.87和0.83,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成绩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我今天要特别强调,虽然万台设备事故起数连续下降,但事故绝对数和绝对死亡人数却仍在高位徘徊。2006年,各类特种设备严重以上事故同比增加25起、死亡增加了33人,受伤增加了55人,分别上升9%、11%和19%。个别省份比例增加了百分之几十。全国有334条活生生的生命离开这个世界,还有349人致以不同程度的伤残,我们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同志心里都沉甸甸的。
    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全国各类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6%和11.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1%和49.0%。特别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去年也有所改善,比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4%,比2005年少发生事故361起,下降10.9%;少死1192人,下降20.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8.4%,死亡人数比控制考核指标减少6321人,下降7.4%。看到我们的差距,心里也是沉甸甸的。
    党中央、国院务历来非常重视安全生产。2006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专题研究安全生产,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去年1月23日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大声疾呼:“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质检部门是国务院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的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对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对全国人民负责。虽然客观上讲,特种设备数量大、分布广、增速快,使用数量越来越多,给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这决不能成为我们放松努力和宽容自己的理由。在生死相系、人命关天的安全大事面前,任何解释和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我们要做的,惟有“少解释、多反思”,惟有自我加压、自责自励,惟有亡羊补牢、埋头苦干。党的十七大将在今年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更应当全力以赴,遏制事故,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向党的十七大献厚礼。
    为此,2007年“保安全”的目标是:全力降低一个绝对指标,坚决降低两个相对指标。一个绝对指标,就是事故死亡人数要降低,今年一定要争取少于327人;两个相对指标,就是确保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和万台设备死亡人数各下降2%,分别降到0.81、0.92 。这3个数字是刚性指标,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可比对的指标。今年安全监察工作做得好与坏,这是一个主要的评价标准。所以各级质检部门必须强化指标意识、责任意识,365天,天天要盯住这个指标,想尽一切办法把事故率降下来。特别是要注意点面结合,既要加强全面监管,不留死角;又要加强重点监管,盯住事故高发部位,对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事故上升设备严防严管,确保安全。
 
     第三,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好。
     前面已讲到,特种设备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设备设施。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种设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部门,不仅要管安全,而且还要在节能、增效、环保等方面发挥我们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一是要促进节能降耗。当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正在修订的节能法,基本明确了建立涉及质检部门职能的六项制度,即: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制度,节能产品生产许可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节能计量监管制度,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特种设备以消耗能源而运行,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急剧增加,促进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重要。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管设计、管制造、管安装、管监管,工作贯穿全过程,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很广阔。据统计,2005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1.9亿吨,其中锅炉用煤达16.7亿吨(火力发电锅炉消耗11亿吨,工业锅炉消耗5.7亿),占煤炭产量的76%。目前,由于我国锅炉设计、制造、改造、使用水平较低,节能意识薄弱,节能能力差,锅炉节能法规和标准不健全,也没有相应的节能监督机制,造成了我国锅炉运行效率不高,能源浪费相当严重,与发达国家相比,平均能耗高出5%至10%。而如果有切实的节能技术和监督措施,每年可节煤1亿吨以上。再有,我国在用电梯如果采取积极有效的节能措施,可比传统电梯节约用电30%以上。   
     二是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涉农特种设备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村使用的大量小型锅炉、气瓶特别是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监管,强化对乡村企业重点设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着力提高农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到位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坚决打击“土锅炉”和翻新钢瓶等非法制造、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农民的安全。
     三是要促进制造业发展。积极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提供指导,加快修订与出口产品相关的法规标准,促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鼓励开发、引进新技术。对比较集中的制造基地,发挥有关协会的作用,加强规划和技术指导,提升特种设备制造业的水平。
     四是要促进特种设备出口。利用专业、技术、信息优势,加强与国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与相关国家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互认,为特种设备海外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和特种设备产品出口创造条件。同时,也要盯住国际上特种设备发展的最新成果,指导具有出口潜力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协助开拓出口渠道,帮助我国企业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国际竞争力,促进特种设备扩大出口。
    五是要为重大工程建设发挥作用。围绕电力、石油等能源建设和交通、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川气东送”、大型电站建设等重点工程设备的监督检验,开展承担重点工程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抽查,加大对承担重点工程设备的企业的监督抽查,为国家和地方重大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
 
三、狠抓特种设备安全“三个点”的落实
    去年12月18日,李长江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抓亮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的要求,体现着科学的方法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也有自己的亮点、难点和结合点,如果抓住了这“三点”,就是抓住了2007年工作的重点。
    (一)抓亮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在创新中发展,在服务中监管,做了许多有益探索,成绩显著,亮点众多。法律法规建设、操作规程完善、检测机构重组、监管手段创新、集中专项整治等等,都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影响深远的亮点。去年,总局特种设备局应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分别对湖北东荣钢瓶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泰州申工重机钢管有限公司召开撤销行政许可资格听证会,有理、有据、有节、有力地进行交涉,这两次听证会都以总局特种设备局的胜利而告终,干得很漂亮。说明我们在新形势下学会了听证、学会了咨询、学会了打官司。气瓶产权转移工作也是亮点,变千家万户拥有气瓶产权为充装站拥有产权,转移率达到80%以上,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成效。还有针对压力管道、电站锅炉、气瓶、承压罐车、客运索道、起重机械等开展的专项整治,也很有成效,这些都是去年工作的亮点。
     今年,要注意让亮点更亮,特别是让动态监管这个亮点更亮。动态监管之所以被称为亮点。第一,它把国家监察与社会监管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相对紧密的组织网络,增强了特种设备监管力量;第二,它在强化行政管理的同时,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跟踪监管、全程监管;第三,它把监管工作前伸后沿,往前深入到源头,往后延续到事后监管,把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整体监管,全程覆盖;第四,我们率先在安全生产领域提出这个口号,它已成为一盏明灯,照耀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道路。我们坚持不懈地抓了几年,初步抓出了成效,继续抓会有更大的成效,取得更大的成果。
     让亮点更亮,首先要把握抓亮点的整体方向。要明确一个目标,即灭盲点、除死角;完善两个网络,即信息化网络和组织网络;做到3个及时,即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具体工作,一要巩固我们业已建立的使用环节的动态监管,真正使其动起来、活起来。二要加快向源头延伸,狠抓设计、生产制造、安装等上游环节。三要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真实、全面的情况,特别是要找准重点、难点、弱点,细致扎实地做好工作。
    
    (二)攻难点。
     我们说特种设备安全难,就是因为这项工作责任大,难题多。就目前而言,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盲区死角长期存在,行政许可尚需加强,经费投入不足,标准滞后,等等,都是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着的难点,制约着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难点很多,哪个最难?特种设备局的同志们说,责任体系建设特别是企业作为主体的责任落实最难。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最头疼的问题,是我们最为难的事情。第一,难就难在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安全工作要由他们去做,我们只是履行监督、检查、督促的作用,很多时候干着急,有劲使不上。第二,难就难在责任落实内涵太丰富,既有思想重视的问题,也质量保障体系的健全问题,管理水平的高低问题,人员的配备问题,操作的科学性问题,哪一项都不能轻视,哪一项都要做到位。第三,安全是需要投入的,难就难在责任主体在安全与经济、投入与产出、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冲突中,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明智的选择。第四,难就难在众多责任主体思想行为的多样化。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社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亟待加强。
     既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难,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最主要、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要下决心攻坚克难,力见成效。前两天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我们要抓住机遇,运用各种强有力的手段,来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到位。
     一要依靠法律手段。要强化依法治安、重典治安,加强执法行政、依法监察、依法施检,完善责任监督考核体系,深化考核内涵。对于不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拒不落实安全责任的,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在座的同志们手腕要硬一点儿。
     二要依靠技术手段。我们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的特色是技术执法,有一支比较强大的技术力量,了解和熟悉特种设备从制造到报废全过程的有关技术要求。要善于从技术的层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有理有据,促进责任落实。
     三要依靠舆论手段。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舆论媒体,大力宣传讲责任、重安全的好企业,鞭笞不负责任、无视安全的不良企业,让安全产生效益,使不安全损失效益,形成奖惩分明、立见成效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依靠服务手段。要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以全心全意、尽心尽力的帮扶,打动企业、感化企业、取信企业,促进企业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要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扩大结合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在已经有了一支足够数量的“特种部队”,全国共有监察队伍8200多人,检验队伍24000多人(包括我们自己18000人和行业6000人),协管员队伍72000人。这个数量应该是不少了,但是这个数量听起来不少,用起来不多,因为管得地方太多了,就这些力量还是不够用的。以中国地域之大,特种设备数量之多,生产安全状况之复杂,这支力量分散开来,还是显得势单力薄。特种设备安全是社会性的工作,与社会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既要敢挑重担,勇于负责,同时还要充分借助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扩大我们工作的结合点,以我们朝气蓬勃的内部运行,对接密切配合的外部合作,共同构建和谐质检、和谐特检。
      一是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根据现行法规,各级政府对生产安全实行统一领导,承担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我们要多汇报、多报告,求得当地政府的支持。
      二是加强与安监部门的合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生产安全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置于这个大盘子之中。所以我们要尊重安监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还要密切与建设部门、铁道部门、交通部门、化工、石油等单位的配合,形成安全生产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与使用单位的合作。在确保安全、杜绝事故方面,我们与使用单位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更要加强合作。一方面严格监管、勇于负责,一方面热情服务、真诚相待。
     四是加强质检系统内的合作。要密切同质检系统内部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标准、计量、认证、质量、监督、科技、法规、执法等优势,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质量。要密切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战线上上下下的合作,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令则行,有禁当止,以质取胜,共同来完成“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
     同志们:国务院把2007年作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战线的同志,一定要团结一致,奋勇当先,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攻坚破难上用力气,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特殊的作用,做出特殊的贡献,打出特有的水平。
 
 
 
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 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2007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1月16日)
张  纲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安排部署2007年工作。下面,我做工作报告。
 
一、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刚刚过去的2006年,是 “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总局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全国质检系统安全监察战线的同志们,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2006年初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创新机制,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继续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安全监察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逐步增强,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建设进程加快。
     ——立法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多年不懈的努力下,全国人大财经委于2006年12月23日正式启动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起草工作;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进入国务院法制办领导调研阶段,并正在组织实施;国务院法制办已将该《条例》列入立法后评估项目。二是总局公布一批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2006年公布规章1件,安全技术规范16个,法规标准体系框架日趋合理,进一步适应了依法行政的需要。三是地方立法也有新进展。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公布了《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重庆、黑龙江、广西、四川、西藏等地也启动了地方立法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质检部门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生产活动,2006年度总局和省级局对16家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吊销许可证和暂停许可证的处罚,总局召开2次行政处罚听证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企业申诉,并给予吊销许可证书的严厉处罚。四川、辽宁省局在安全监察机构内设立特种设备执法队,浙江省温州市争取事业编制专门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大队,安全监察有效性明显提高。江西、江苏、湖南、吉林、贵州等省局制定现场安全监察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江苏省局、天津市局严格执法,敢于碰硬,查处数额巨大的制售假冒国外锅炉钢管案件,对消除全国电站锅炉事故隐患做出贡献。辽宁省营口市局坚决撤销长期违法违规充装的某气瓶充装站许可资格,经人民法院两审胜诉,维护了安全监察的权威。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化,有力地保障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察机构的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各地在三个黄金周、“六一”、质量月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2006年各级质检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活动”;河南省局举办了全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条例》知识电视竞赛;天津市局会同城建部门、基层政府率先在全国启动“特检进社区,安全系万家”活动;上海局组织上海市滑稽剧团演出特种设备安全专场节目;广东省局在珠江卫视播放特种设备安全电视宣传片;山东、陕西省局在报纸上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有奖问答;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山东省局、北京市局等单位印发了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宣传挂图。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制宣传工作,普及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了全社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到位。
     ——使用环节动态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安全监察组织网络不断健全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安全监察员队伍已达8286人,持证安全监察员达7769人,协管员队伍达7. 2万人。16个省级局制定了协管员工作制度,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全部开展了协管员培训。广东省局争取省人事部门同意,为全省基层质检部门增加200名聘用制安全监察巡查员;山东、河南等省局探索区域监管模式,巡查特种设备安全和其他质监工作;江西省局规定安全监察机构持证人员数量作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项,安全监察人员调整必须上报批准;河南省局拨出专款对200名成绩突出的协管员进行了表彰,全年协管员协查特种设备案件730起,提供信息461条,参与验收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578家。安全监察组织网络的建立,消除了一大批特种设备死角和盲区。
     信息化网络建设成效明显。总局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全部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了数据联动。山东省局将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山东金质工程”一期建设重点项目,高位定点、全程覆盖、动态监管,建设了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安全监察工作跨上新台阶,本次会议在山东召开也有借鉴山东经验、举行现场会的性质。湖南、江西、广西、上海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监察与检验的数据联动共享。黑龙江省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网络维护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局为27个使用福建版软件的兄弟省局提供了安全监察平台应用指南范例,湖北、河南、青海等省局还开发运用了作业人员网上考核、监督检验管理、气瓶使用登记、压力管道监管、地理信息系统等软件。特种设备信息化网络和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大大促进了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持证上岗率的提高。
      ——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地加快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徽、江苏、上海、重庆、青海、吉林等局制定了构建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基本构架和措施。江西、河南、安徽、江苏等18个省级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责任制,严格实行量化考核。浙江、广东省局针对突发重大事故,及时召集各地(市)局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完善落实责任的措施。江苏南通市局以研究构建责任体系的要素为切入点,制定相关程序文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积极争取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安徽、河南、青海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局关于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文件;湖南省政府安委会明确规定,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一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列入搬迁和整治计划;辽宁、河南、重庆、四川、贵州等25个省(市)的100多个市级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纳入基层政府考核目标,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大力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级质检部门采取告知、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着重落实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安全主体责任,其中,海南省覆盖率达95%以上,湖南、江西等省达80%以上。河南省政府安委会向各市政府部署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省局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组织量化验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68%。
      ——从生产源头抓安全质量工作取得新成效。
     行政许可改革继续深化。总局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11项减少到7项。继续巩固改革成果,重新修订行政许可程序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定“三图一网”,积极参加总局行政许可大厅。各地全面推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许可改革,完善许可工作程序,使行政许可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总局和地方局2006度年共颁发特种设备相关许可证书5920个,累计达3.38万个,初步形成了特种设备持证设计、持证制造、持证安装、持证检验的法制环境。同时,严格实施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依法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过程开展监督检验,确保制造、安装设备安全质量性能合格。
    加强许可过程和证后的监督。总局会同地方局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采取机构自查、随机检查、监督抽查、举报严查、监检督查等“五查”措施,抽查117个鉴定评审机构和24个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通报批评38个。总局组织抽查了80家获证企业,各地抽查企业比例超过本地获证单位的25%,共撤销、暂停许可16家,责令整改300余家。
     ——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果。
     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预期目标。海南、浙江、安徽、河南、上海、宁夏、内蒙古、辽宁、山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完成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普查工作。工业管道定期检验也有新的突破,浙江、安徽、山东等省按照“合乎使用”的原则开展了冷库管道、氧气管道的检验整治。总局委托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组织实施本企业跨省长输(油气)管道普查整治和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其中,中石化集团公司基本完成长输管道普查。
     气瓶、承压罐车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截至2006年底,全国气瓶产权转移率已达80%以上,气瓶充装单位基本实现持证充装。各地以巩固气瓶产权转移、开展气瓶使用登记工作为切入点,整顿气瓶充装许可和气瓶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了气瓶安全监管的法治秩序。上海市政府把危化品气瓶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列为2006年全市十项实事工程之一予以推动;四川省南充市局对车用CNG气瓶实行射频技术电子标签自动充装控制,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各地还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危化品运输罐车整治,报废、停用汽车罐车920多辆、铁路罐车350多辆。
    “土锅炉”事故明显减少。广东省局针对“3.24土锅炉”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全省查出并取缔“土锅炉”1387台。山东省临沂市局以服务胶合板产业为出发点,联合县(区)基层人民政府,对全市4200台低压锅炉及“土锅炉”进行专项整治。据统计,2006年度全国取缔“土锅炉”8631台,事故上升苗头得到有效遏止,保持了“土锅炉”事故连续六年减少的工作局面。
     电站锅炉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电监会、中电联和各电力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各级质检部门的努力,全国基本实现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监督检验全覆盖,定期检验率达到95%,使用登记率平均达到85%以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大幅提高。
     起重机械等机电类设备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果。各地积极会同建设、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查处未登记起重机械4828台。山西省长治市局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将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检验作为车辆年检的前置条件,定检率提高到95%。北京市局积极争取政府重视、支持,投入1.7亿元资金,基本完成年度老旧电梯改造目标。深圳市局整治简易电梯4700多台,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积累了经验。武汉市局会同市卫生局在全市82家医院开展“共创安全就医环境”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了电梯、氧舱、气瓶、锅炉等医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创新。
     ——加快电子政务工作进程。2006年8月1日,总局开始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及检验检测单位许可实行网上审批试点。山东、河南、福建、四川、内蒙等 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完成了网上审批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工作,同时,实行工作目标网上量化考核,开通特种设备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了网络信息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江西省局特种设备网上政务功能,被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示范。
     ——探索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科学方法。广东、北京、吉林、河北、山西、贵州、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了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办法,探索建立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制度,突出抓好对重点设备、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中国特检中心、合肥通用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试点工作。深圳等地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分等定级,针对不同设备、不同安全状况,采用不同的监察、检验方式,为分类监管积累了经验。
     ——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福建省局改进完善动态监管软件,使传统的“人管工作、文件管工作、年终考核工作”,向“制度管工作、软件管工作、适时考核工作”转变。贵州省局着力创新工作方式,“变独角戏为集体舞、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变一般监管为重点监管、变建章立制为抓落实考核”,为此贵州省政府安委会将贵州省局列为“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10家经验交流单位之一。江西、内蒙等局实行“检验三确认”,即确认在用设备使用登记、确认在用设备定期检验、确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召开监察检验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地转变工作方式,狠抓落实,带来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新气象。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大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总局组织有关专家拟订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支持下,将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治理列入国家重大隐患治理工程项目。2006年,18个省(区、市)局制定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湖南、云南等16个省(区、市)局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湖北省局还购置了防化服、呼吸器等救援设施,统一装备各市(州)局。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总局和31个省级质检部门全部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中,陕西、湖南、黑龙江等省局的特种设备预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专项预案。同时,总局还组织了30个特种设备专项预案指南的起草工作,安徽、湖南、浙江等省局制定了50余个专项预案。各地还加强对企业预案制定的督促、指导,使其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2006年度,全国质检部门和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共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1029次,其中,仅安徽省各级质监部门全年组织演练就达123次。福建省基层质监部门在“5.2”上航液化气槽车泄漏事故、“6.18”永定液化气站储罐泄漏事故中,启动应急预案,成功处置事故险情;辽宁省葫芦岛市局在“3.25”液化气罐车着火事故中,完成应急抢险使命,省局党组为一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特种设备科记集体三等功。
     积极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全国各级质检部门主动应对,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结案共146 起,同比增加4%。浙江、广东、广西、上海、甘肃、江苏、湖北、河南、辽宁、黑龙江、江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上报事故及时,内容完整规范,调查处理积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成绩显著。2006年度,全国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达40余条,进一步完善了起重机械拆卸、锅炉安全附件校验、尿塔结构设计、摩天环车检验等安全技术要求。
      ——科技攻关能力进一步提升。
     总局编制完成了《特种设备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拟订了“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在总局科技司统一组织下,编制了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科技项目指南,完成全系统84个科技项目和15项财政部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中国特检中心等单位联合攻关的 “十一五”重点项目《生命线工程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经充分申报、论证后,已被科技部批准立项。中国特检中心《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国家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全国各行业共7个);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采用国家“863”计划金仓数据库研制的特种设备统计软件,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全系统广泛应用。地方科技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山东省淄博市锅检所科技攻关成效显著,获得总局“科技兴检”奖;江西省锅检所、特种设备处8项科研成果获得省质检系统“科技兴检”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浙江省局长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PE管接口缺陷检测技术研究取得重大进展。
     ——安全把关能力进一步提高。
     安全监察、检验持证人员比例大幅度增加,素质明显提高。2006年全国培训考核安全监察员3533人,2525人取得安全监察员证;培训地(市)主管局长62人;97人通过高级检验师考核;5258人通过检验师考核;884人通过高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各地积极推进检验机构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多种模式探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改革创新,江苏、安徽、重庆等省(市)局实现全省(市)特检机构联合重组,检验资源优化配置,检验机构管理水平、检测装备投入、把关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各地加大对检验机构的投入,2006年全国检验机构用于检测装备投入达到3.8亿元。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质检部门坚持“两手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队伍建设,营造创新进取、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江苏省局把“当好质量安全监控仪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作为安全监察检验人员的价值取向,陕西省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检验机构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江西省局开展“创新服务品牌、树立质监形象”活动,南京市局开展创建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城市活动,青岛市局开展为期三年的特种设备平安工程活动。辽宁、江苏、上海等多个省(市)特检机构加强特检文化建设,呈现出新的精神风貌。辽宁省安科院打造学习型团队,大连市锅检机构强化“使命铸就肝胆,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2006年各地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国特检中心管道部等单位获得全国质检系统科技攻关先进集体称号,山西、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重庆特检中心获得重庆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积极探索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
     总局积极组织在10多个石化企业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RBI)试点工作,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努力促进我国特大型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总局及辽宁、浙江、福建等地积极探索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相结合的工作,从制定规范标准、推广先进技术、强化水处理工作、开展热工测试等环节为切入点,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为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北京、新疆、福建、海南、浙江、江苏、贵州等局,围绕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同时,提供法规标准、管理政策、检验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北京市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既保障了中非论坛峰会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又达到了奥运安全保障练兵的目的;青海省局组织青藏铁路沿线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如期通车;辽宁省局组织开展“世界园艺博览会”安全检查,一批事故隐患得到整改和消除。
      ——为我国能源战略和海外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为了支持我国海外石油采炼运输等重大工程的实施,总局以非洲肯尼亚等国为突破口,通过政府之间签署特种设备安全合作协议,制定对非洲国家有关人员培训和检验设备援助计划,实现了包括石油天然气管道在内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互认,不仅大大降低海外能源工程采办成本,也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此项工作已列入《中非2007-2009北京行动计划》。
     2006年,通过全国质检部门的辛勤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全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以上事故299起,其中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16起、严重事故282起。共死亡334人,受伤349人。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为0.83起,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94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4.6%、2.1%,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0.96人的控制指标。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内蒙古、海南、西藏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山东省在设备数量增加21%、总量达28万台的情况下,仅发生严重事故4起、死亡4人。从2001年至2006年,全国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分别为1.21、1.19、0.95、 0.92、0.87和0.83,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更是各级质检部门创新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战线上的全体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向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的所有部门和行业的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无论是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还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种设备事故一直在高位徘徊,比工业化国家仍然高出5—6倍,虽然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但其绝对数同比均呈不同程度上升。个别地方事故起数上升80%,死亡人数上升450%。全国不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还发生了一起特大事故。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制尚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制造、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现象时有发生,打而不尽,灭而难绝。二是安全责任尚不落实。特种设备相关各方的安全责任,特别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难以全面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欠账较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盲区和死角。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如,社会各方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思路尚未全面付诸实施,完整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四是服务意识尚未牢固树立。少数单位和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大局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这种状况不仅影响着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也有损行业形象。其中,既有主观认识偏颇的原因,又存在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拟订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安排
     2007年是我国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奥运会准备工作如火如荼。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全国科技大会明确了建设创新性国家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的总体要求,特别是近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把2007年作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攻坚年”。中央、国务院的这些部署,都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直接的联系,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总局的工作安排,应发展之所需,积经验之总结,今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着力树立“六个统筹”的工作思路,努力开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统筹生产源头监管与使用环节监管的连续性。在完善使用环节动态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生产源头延伸,加快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二是统筹行政管理与科技支撑的协调性。以先进科学方法创新安全管理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完善安全监管手段,以先进技术为支撑构建法规标准体系,以科技进步为抓手提高安全监察与检验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统筹准入把关与退出机制的完整性。在严把安全准入的基础上,对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获证单位、获证人员和使用设备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以满足安全运行的更高要求。四是统筹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互动性。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加快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探索平时预防、战时救援的工作机制。五是统筹监督与服务的一致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在服务中监督”的理念,在依法严格把关的同时,主动提供法规标准、管理政策、检验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六是统筹确保安全与促进发展的统一性。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RBI)试点工作,服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加快振兴我国特种设备装备制造业。
     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十一五”规划》以及总局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法制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有效性,力争将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27人以下,万台设备事故起数控制在0.81起以下,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92人以下,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此,2007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体系。
     针对法制建设不完善、管理基础总体薄弱、各类事故发生率仍然在高位徘徊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相关各方作用,依托信息化手段落实安全监察到位,近几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加快构建动态监管体系,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是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有效举措,是重点,也是亮点,更是创新点,它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发展。
     ——加快完善使用环节动态监管。为了切实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做到监管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在组织网络建设方面应当努力实现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协管员整体联动的“大网络、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监察工作格局。为此,对已建立的组织网络要在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产生工作实效上下功夫。总局将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各地要抓紧制定特种设备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工作职责明确、业务素质适应、经费保障落实。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应当努力构建开发、应用和维护统一协调的“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科学决策”信息化工作平台。总局将制定《特种设备信息管理规则》,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数据信息规范。为了向全国质检系统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快捷的信息服务,中国特检中心将加快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全新的“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各地方局要加快推广检验管理系统的应用,全面实现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信息的联动与共享,完成地方局与总局数据及时对接。同时,要完成承压罐车电子监管工作,在四川省开展车用气瓶电子监管试点,在上海市开展危化品气瓶电子监管试点,对充装、检验和使用进行跟踪监管。今年下半年,总局将对各省(区、市)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量化评价考核。
     ——将动态监管向生产源头延伸。在继续完善使用环节动态监管工作的同时,今年总局拟在3至5个省组织开展部分特种设备制造环节动态监管的试点工作。总局将统一开发制造环节动态监管应用系统,并加快实现与试点地区安全监察系统的数据联动;试点地区应配合完成锅炉、起重机械、汽车罐车制造和监检的数据信息采集,并对监检合格产品进行网上公布。其它地区也要积极做好动态监管向生产源头延伸的前期基础工作,并为本地企业采办试点地区的特种设备产品提供指导和信息服务。
 
     (二)加快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建设。
     ——加快立法进程。在总局法规司统一组织协调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力争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这是完善立法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事项,要集中精力予以推进;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的有关工作。积极配合总局法规司加快《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定工作。精简整合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制修订机制,制定20个以上工作急需的安全技术规范。深入研究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关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作用,重点解决部分特种设备安全准入“门槛”过低问题,增加促进节能和实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统一的内容。各地在积极配合、支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已列入立法计划的省级局要加快工作进程。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构建和维护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制秩序。要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抓实基层、夯实基础。一是要严格执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必须以确保安全为准则,以消除隐患为目的,决不能重罚轻管,更不能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二是要规范执法。总局将抓紧制定《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序、执法有效。三是要和谐执法。坚持“在服务中监督”的工作理念,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过罚相当,量罚适度,努力营造政府欢迎、社会认同、企业接受的执法氛围。四是要综合执法。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整体作用,完善以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以检验机构为支撑、以专职执法机构为补充、以法制机构为监督的“四位一体”综合执法机制。
     ——加强法制宣传。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文化意识,营造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六一儿童节”、“安全月”、“质量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将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工厂、进校园、 进社区、进旅游风景点。利用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辟对话、交流的渠道,进行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要建立定期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信息的制度,争取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广泛的关注、支持。
 
     (三)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根本途径,也是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初步提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各方的责任内涵、落实措施、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现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落实安全责任的具体办法,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
      ——要把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最基础、最关键的内容。要以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思路,采用主动告知、加强指导、执法监督等办法,促进企业了解法规要求,重视安全责任,落实有效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企业的监督与服务,力争做到与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相结合,与现场安全监察相结合,与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相结合。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办法,对那些法制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应急水平低下、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列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次;通过落实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必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检验。
      ——要落实各级质检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今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再次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中,不仅保留了万台设备死亡率相对控制指标,还明确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的绝对控制指标。尽管今年暂不向各地分解上述控制指标,但各级质检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对指标控制的意识,加强安全监察工作,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到“六到位”,即生产源头监管到位、使用登记到位、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检验覆盖监督到位、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和突发事件应急到位。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促进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切实落实检验把关的安全责任,将检验覆盖率、检验工作质量和重大问题报告作为落实安全责任的主要目标予以考核。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把关能力。总局对安全监察人员继续实施严格的上岗准入制度;对在岗安全监察人员,总局与地方局继续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制度,其中总局对省级局安全监察员每3年轮训一次;对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监察人员,总局与地方局应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
     ——总局要加快完善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支持系统建设。要抓紧制定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争取纳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规划;开展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初步形成特种设备国家应急协调信息平台,并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地方互动机制;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举办一期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的作用,组建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库;组织修订《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30个《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积极推进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制定《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办法》。
     ——地方局要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省级局要积极制定当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纳入地方政府的规划;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各地要加快组建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2007年底前完成液化石油气罐车、充装站和燃气管道等救援队伍的筹建工作;要按照《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督促并指导使用单位建立针对不同设备的专项预案,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各类特种设备预案演练。要建立重点监管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分类、分级监管的方法,对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要提高监管级别和监管频率。
     ——建立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质检部门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实施救援活动时,应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提供救援队伍、器材等信息,组织专家参与救援活动。为了充分利用管理资源,各级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的建立应当依托检验机构,应急队伍的建立应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应急信息平台的构建要充分依托“金质工程”建设,同时要利用公安和相关部门的通讯、交通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施救援活动时,首先要启动企业预案,超出企业控制范围的,逐级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要加强对应急队伍的管理、指导,有效开展事故预防和预案演练的相关工作,做到平战结合。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费用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是灾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的就是避免灾难,努力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存在的原因,事故往往又难以完全避免。因此,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有一个正确、客观的认识。从管理角度分析,事故是资源。对于管理主体的企业如此,对于监督主体的政府更是如此。国家安全法制的健全,监督体制的建立,工作机制的完善,都来源于事故教训的总结。因此,对特种设备事故必须有积极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这就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支持和赞赏大多数地方局对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主动、积极、科学的态度,坚决反对事故发生后被动躲避责任的消极态度和不报、缓报、瞒报事故的错误做法。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普查,全面推进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重点安排对危险介质、高温高压和成套装置中的工业管道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力争工业管道使用登记率达到70%以上,压力管道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
     ——开展压力管道阀门制造的专项整治。要重点解决阀门制造单位行为不规范、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以及违反许可规定的“贴牌”生产问题。上半年组织调研和确定试点地区,以贯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为契机,扶优治劣,重点整治假冒产品和“贴牌”产品,尤其是电站阀门、石油天然气工业及化工用高温高压阀门的制造。组织制定专门的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解决目前阀门标准不适应安全监察工作的问题。
     ——继续开展电站锅炉专项整治。要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和检验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快电站锅炉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努力提高电站锅炉的检验率和检验工作质量。要加强电站锅炉的制造监督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从源头保证电站锅炉产品的安全质量。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实现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制造安装监检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继续开展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今年完成承压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实现罐车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
   ——开展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的专项整治。完成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和电子监管试点,总结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今年,在四川省开展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电子监管试点,在上海市和山东省开展危化品气瓶(液氯气瓶)电子监管试点,对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的使用登记、充装、使用管理、定期检验、事故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电子化监管。
   ——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与建设、铁道、水利和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的薄弱环节,力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
 
   (六)深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工作。
    ——巩固许可改革成果。各地要继续实施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许可改革,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三图一网”,力争2007年底前半数以上的省级局实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网上审批。为了巩固行政许可改革成果,必须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制约,坚持开展机构自查、随机检查、监督抽查、监检督查、举报严查的“五查”措施,同时研究制订鉴定评审机构与被评审单位之间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促进鉴定评审工作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健康进行。按照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地方局审批发证比例,为充分发挥省级局的把关作用,作为试点,总局已决定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全部受理工作下放到省级局。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行政许可分级管理范围。
     ——强化证后监管。总局今年计划组织抽查至少100家获证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各地质检部门组织抽查获证企业的比例不应少于获证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检工作,发现问题要通知企业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要建立监督检验工作产品质量综合分析及反馈报告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各地可通过建立网上举报、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社会和企业职工反映的质量信息,对所有实名举报必须查清情况,属实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完善退出机制。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快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退出机制。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基本特征,符合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基本规律,适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退出机制,一是要完善法规、规章有关行政许可的处罚规定,修订安全技术规范,提高许可条件,对获证单位和人员实行严格的退出制度。二是要研究设备使用寿命和节能状况,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实施设备强制报废制度,总局拟在锅炉、气瓶、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上开展试点。三是要制定退出工作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质检部门应积极探索。
 
    (七)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的支撑作用。
     ——努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基础工作。要认真贯彻总局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工作新机制,努力形成项目课题面向需求、项目研究面向行业、项目资源面向社会、项目成果面向应用的工作局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着力解决立项难、经费少、项目散、应用慢等突出问题。按照《特种设备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做好年度科研项目指南的制定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更多的支持,发挥全行业科技力量完成好“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的研究。同时,各地也要努力争取地方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开拓科技项目和资金来源,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着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理论研究、检验检测与安全寿命评价技术研究和监控预警应急救援技术研究等重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应用。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成果应用对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总局拟继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研究,并利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用于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同时,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科学评价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总局拟在3-5个城市开展安全评价体系成果应用试点;同时,针对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故障率统计分析,实施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各地要积极配合。
    ——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检验检测机构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科技进步也有力地促进了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做优、做强,实现资源整合,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在已经实现联合重组的地区,要加快建立监察与检验协调工作的新机制。创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创新发展的团队文化,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对外形象。法定检验是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之源、立足之本,要在提高监检到位率、定检覆盖率和隐患检出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科技与技术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利用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改变以往“只看病、不开药”的习惯做法,努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八)拓展工作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以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为切入点,为“节约发展”服务。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组织制定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能耗标准,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锅炉、电梯能耗测试试点,公布一批达标产品目录,引导社会使用节能产品。积极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RBI)试点工作,优化检验方案,合理确定检验周期,避免过度检验,提高检验的针对性,降低企业成本。
     ——以提高特种设备制造水平为切入点,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服务。调整相关法规和标准,引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先进技术的开发与引进,引导企业使用科技含量高的特种设备产品。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做好监督检验把好产品质量关的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以保障安全为切入点,为国家和地方重大建设工程服务。围绕电力石油等能源建设和铁路、交通、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长输管道、大型电站建设等重点工程涉及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开展重点工程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抽查,加大对承担重点工程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企业的监督抽查,主动为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
     ——以国际合作交流为切入点,为扩大特种设备产品和技术出口服务。加强对国外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研究,帮助我国企业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特种设备产品和技术的出口。加强与非洲、中东等能源集中地区的交流合作,扩大我国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影响力争取被国外政府和企业认可,为特种设备海外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以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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