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效果明显

 
深圳市实施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效果明显
 
——2008年全市6.7万台电梯未发生安全事故
    深圳市现有电梯67000多台,约占全国总量的1/13,年增长6000~8000台;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生产单位达142家,市场竞争激烈。不少企业为节约成本,降低了管理要求,减少了安全投入,导致电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增加。
 为加强对电梯生产企业的监管,有效降低全市电梯生产安全事故率,深圳市质监局创新电梯监管措施,于2008年3月份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对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生产单位的46种违章违规行为进行量化扣分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对年度扣分不合格单位的处理措施,以此提高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电梯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2008年扣分周期(3月到9月)内,深圳市质监局对占全市总量25%的35家电梯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有28家受到扣分处理,被扣分值超过30分而不合格的4家单位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电梯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市电梯生产安全事故率大幅降低,2008年度全市未发生电梯生产安全事故。
新闻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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